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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之行有感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0-23

对香港,一直非常的向往。因为这是一个特殊的地方,曾经沦为殖民地,深受英式文化、习俗影响,人民的信仰和价值体系是中西文化结合的产物,社会结构和社会体系亦是中西文化结合的产物。但如果说仅仅是因为对西方文化的原因,我大可不必一定要去香港,直接去欧洲、北美得了。对香港一直非常的向往,是因为她是我们伟大祖国的一部分,而这一部分是那么的辉煌而不同于内地。

因此,这一次能加入到杭州市第三批青年律师赴港培训交流团里面来,我真的感到非常的荣幸、高兴和期待,同时非常的感谢杭州市司法局给我们这样一个机会和平台,非常感谢年代学校,当然也特别感谢同行的全体团友,因为你们,我的香港之行必将是我以后最美好的回忆之一,当然也要感谢接待我们的香港高等法院、律政司、律师会和各律师行等组织。

而事实也证明这一次的香港之行,确实是值得期待的。从78日傍晚到达香港,从首先映入眼帘的繁体字开始,到车辆全都靠左行驶,吃着叉烧,听着粤语,望着香港特有的横伸到马路中央的霓虹灯广告……从机场到酒店、从酒店到公开大学、到香港律师会、到律政司、到高等法院、到各律师行和律师事务所、到太平山顶、到维多利亚港、到星光大道、到会展中心,到各个商场……;一边领略以前在香港影视作品中听到过看到过的铜锣湾、旺角、尖沙咀、油麻地等熟悉地名的地方,一边感受香港的人文气息,一边观摩学习交流香港的法律文化和律师行业,一边和每个团友从不熟悉到熟悉到结下深厚的情谊……;繁华的城市、美丽的夜景、便捷的交通、可口的美食、玲琅满目的商品、精彩的讲课、差异的法律文化、不同的律师行业形态、律师收入分配体制、律师行管理体制、庄重的法官、尊严的法庭、严谨的审理、还有各位挚友的谈笑风生……

六天五夜的香港之行,就是不断的接受新的事务,不断的开拓新的眼界,不断的结交新的朋友,不断的认知新的文化价值体系,不断的了解新的社会规范体系……等等的过程。这是一个美妙、充实、新颖、快乐……的过程。

因此,今天与其说我在这里写香港培训交流的报告,不如说我就我这次香港之行,有一些事情、有一些体会,我想把他记载下来,并告诉自己——我有过这样一次非凡的旅行。

第一部分:香港初印象

六天五夜的香港之行,时间不长也不短,对香港的印象有很多,但从法律职业的角度出发,看香港的初印象,我就用一句话归纳:这是一个规则的社会。

到了香港,我第一个感叹,不是繁体字,不是车辆靠左行驶,不是高楼大厦……而是香港的红绿灯十字路口,汽车遇绿灯通过的速度真快。我想提倡机动车让行人,无论内地还是香港都一样的。但香港的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意识可能更加强烈,红灯不是你的路,你就得等,绿灯,轮到你走了,赶快通过。这种规则意识,让香港的节奏非常的快,这种规则,让香港的效率更加的高。

此后,无论是我到银行兑换港币,还是排队买餐,还是到消费场所买单等等,人们总是自觉的排队,而无论有没有一米线,当一个人在办业务时,后面的人总在一米之外等侯。

因此,我觉得这是一个规则的社会,这些无形中存在的规则保障了香港社会的快节奏和高效率。因此同样作为规则之一,这个规则的社会更让我对香港的法律制度产生了了解的极大兴趣。

第二部分:同行交流

此次香港之行,重中之重,当然是有关我们自己专业的交流和沟通。香港之行,我们旁听了高等法院庭审,访问了香港律政司、香港律师会,分别和香港韦页显律师行、香港何耀棣律师事务所作了座谈交流。我认为这样的交流非常的好,可以开拓思维,启迪非常的多,非常的大,限于篇幅,我只能列举几点,比如:

香港律师界已经形成了大中华区域法律业务概念,他们把内地业务作为异常重要的业务在做,有的律师行整个律师行就做内地业务。但我们内地,是不是也可以考虑一个律师事务所或团队可以专门提供香港——内地法律服务,或台湾——内地法律服务等等。

香港律师的责任和风险非常的严格。香港的律师要决定加入一个律师行做合伙人是非常之难的一件事,因为加入一个律师行之后,加入的律师是要对被加入的律师行的合伙人过往的业务瑕疵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这也导致了香港的律师行很难壮大。但我其实想表达的是,这可以看出香港律师的职业责任和职业风险是非常严格的,因此做律师业务要非常的审慎入微。做律师必须要有风险意识,做业务必须如履薄冰。

关于香港律师行的发展。内地律师事务所,特别是区县所在地律师事务所,现在都在谋求团队发展,比如一个律师事务所下设几个律师团队,每个团队负责一个专业方向发展。但这样的发展方式,会产生一个很大的问题,团队稳定之后,事务所很难再引进人才壮大,除非引进一个新的团队;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团队稳定之后,新业务的拓展没有人去实施;这两个方面都会制约一个律师事务所的进一步壮大。怎么去解决这个问题,在和何耀棣律师事务所沟通的时候,大家都认为关键还是要从事务所的分配机制上来解决,获益匪浅。

当然还有合伙人的退出机制,香港律师的细分工化等等。通过交流,我认为一定成端上而言:香港律师和律师行曾经走过的路,可能即将是内地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要走的路。

以上只是我们此次培训交流的部分内容。我认为这一次的培训交流,一方面让我们学习和领略了香港律师和律师行的文化氛围和先进的管理机制,更重要的是为我们打开了一扇窗子,让我们看到了外面的律师和律师行是什么样的,开拓了视野和思维,找到了我们学习他们先进文化和管理机制的大致方向,唤醒了我们学习他们先进文化和管理机制的念头和欲望,为以后我们自己去学习和交流打开了一扇门。

最后,我还想提提一下,香港的律师宣传可以向内地学习。高等法院的庭审是何等的威严和严谨,让我倍感律师职业的神圣。但香港报纸上满篇幅的律师业务广告,让我倍感叹息,特别是看到有出租车上印着“×××律师,人民律师,法律超人”的广告,让人忍俊不已。因此对香港的律师和律师行的交流和学习,我认为也要一分为二。

第三部分:我的团友

71310点,我们登上了返回杭州的飞机,714凌晨我们抵达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我老婆来接我,问我第一句话:怎么样,这次去香港的感受如何?我回答:我最大的感受是,我以后不是很想再去香港了。她问为什么?我说:以后去香港再也没有这么一帮人了,再也没有这样的乐趣了,以后去香港,有的只有感叹和唏嘘,有的只是不断的回忆起曾经和我这些团友在香港的一点一滴。

确实如此,六天五夜的时间,大家一起出发,一起听课,一起和香港的同行交流,一起逛街,一起用餐,一起泡酒吧……相同的行业,相近的年龄、相似的工作经历、相同的工作环境、相同的生活环境……我们很容易找到共同的话题,尤其难能可贵的是我们每个人的价值观都有一定的趋同性,都有同样的上进心,都想认认真真的去做一些事情……我们的感情是最纯粹的,我们的交往是最真诚的,我们的心扉是相互敞开的,我们可以抵膝而谈,有谈不完的话题,我们相互帮助,相互提醒,相互照顾……

我认为这六天五夜,我最大的收获就是认识了我们这群可爱的团友。哪怕以后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大家可以再如此这般的聚到一起来,我们认为我们没有遗憾。我愿意和大家宿醉到天明,然后离别,但我们的感情将永远的持续下去……

以上是我这次香港之行些许体会,其实可以回忆和感叹的东西太多了,远不止此。我希望藉此次香港之行,我们的各位团友在以后多联系,多沟通,多走动,大家共同努力,共同成长,不辜负杭州市司法局对我们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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