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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一个繁华的大都市,是中国、亚洲乃至世界的金融中心,是中国的掌上明珠。都说香港是一个旅游城市,来到香港,“游”是必不可少的。此行是我第一次踏上香港的土地,一切都是陌生的,“游”,除培训机构人员专门带领陪同外,绝大部分都要靠我们自己在探索中前进。
独自走在九龙街头,看着熙熙攘攘的人流,各式各样的商店丝毫没有打烊的意思,满街灯火,我贪婪地享受着旺角夜晚的繁华,不知不觉就迷了路,凭着方向感探索着前进,边走边看,回到了住地,不觉已近12点,却没有疲意。
在课余以及没有访问交流的时间,到哪里游,怎么游是大家面对的问题,有人依仗有赴港经验的人的带领,有人拿出来港前准备的“功课”成果,大家或两三成组,或五十成群,探索陌生的城市,在大半个香港,留下了足迹。
到香港后,我们拜访了香港律师公会,香港律师公会会长王桂埙、香港律师公会内地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林健雄、郑宗汉接待了我们。在交流过程中,他们介绍了香港律师公会基本情况之外,着重介绍了香港律师行业发展面临的两大瓶颈。一是行业结构问题。香港的律师事务所依法可以以合伙企业以及有限公司的形式存在,当地法律未允许律师事务所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这导致香港的律师事务所绝大部分都是很小规模甚至是一人的律师事务所,因此香港本土律师事务所无法与外来包括中国大陆的律师事务所竞争;二是律师执业内容范围问题。首先,香港的律师分为事务律师(即我们所述的律师)以及出庭律师(即我们所述的大律师),至今,事务律师尚不允许出庭。但该保守的制度经过香港律师公会的不懈努力,即将迎来改革,香港即将立法允许事务律师出庭。其次,香港律师执业内容被仅仅框定在法律事务,使得香港在律师人数饱和的情况下,由于执业内容范围过于狭隘,造成恶性竞争,律师本身收入、形象以及地位都日益下降,这与当地的会计师形成明显对比。会计师除其基本会计业务外,还可从事顾问、居间、代理、甚至法律事务。对于该瓶颈的变革,律师公会至今还在处于探索阶段,要改变整个行业的历史沿革问题,并非短时间内能完成。
通过交流,也不禁使我们想起我们大陆律师行业发展的探索之路。从30年前律师制度恢复至今,中国大陆的律师行业发展是迅速的,国家及地方的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都在一直探索前进和革新的道路。从香港律师公会的介绍中,我看到了两点,一是律师行业协会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对于律师行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行业协会及司法行政部门甚至可以努力要求通过立法来改变行业现状;二是年轻律师在自身发展的探索之路上应有一定的前瞻性。首先是努力成为复合型人才。在精通法律的基础上学习其他例如财务、会计、税务等知识。其次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拓传统业务中的非传统部分的价值,特别是在非诉讼领域。例如香港律师公会会长王桂埙介绍的一个案例,律师在协助境内公司在香港上市的法律服务过程中,其实对于客户来讲,其很大一部分经济价值是体现在律师在整个项目的居间环节,但律师的该居间的价值如何在法律服务的价值中体现,这就是一个新的课题,这也需要我们青年律师去研究、发掘、寻求方法、方式。
杭州青年律师的香港学习
我们此次的青年律师培训团是司法局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青年律师的执业水平,做好高、精、尖律师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为促进杭州律师事业的持续科学发展所做的首次尝试,也是市司法局在青年律师培养上的又一创新。
此次是依托某培训学校为平台,与该学校的MBA学员一同学习,因此在课程内容上,针对性不强,内容也比较贫乏。特别是法律专业课程上,对于MBA学员来讲要听概念学知识,而青年律师更希望分享的是更深入的研究和执业实务过程的经验。设想在简短的6至7天过程中,选择一个相对小的课题进行深入研究,再配合前赴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高等法院等行业机构参观、交流,青年律师会获益更多。
根据司法局的计划,今后将籍我们的此次经验陆续派出更多的青年律师培训团赴港进行学习交流。因此,我们的经验意见反馈希望能成为杭州青年律师赴港培训项目探索前进过程的路灯。
本次前往香港交流学习,我有幸认识了一群优秀的青年律师同行,有幸学习了新的知识,有幸交流了宝贵的经验,有幸游历了香港的繁华美景,更有幸体会到了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对青年律师发展的重视及良苦用心。此行受益匪浅,非只字片语能够涵盖,相信将来的青年律师培训团会有更多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