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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分荣幸成为“杭州青年律师赴港学习交流团”的十五分之一,在领队章碧珍、副领队沈海鸥的带领下,于2011年1月2日至7日,在香港进行了学习交流。虽然只有短短的5天时间,但在香港的所学、所见、所感、所获,着实让我受益匪浅,对我今后的人生及律师职业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先简要回顾如下:
一、学习交流概况
1、在香港公开大学学习了各类课程。我先后认真聆听了香港公开大学张晓阳博士主讲的《香港公司法》、香港城市大学游汉明教授主讲的《服务中之关键时刻》、香港廉政公署屈伟杨先生主讲的《香港的廉政工作》、香港公开大学李家辉先生主讲的《欺诈风险管理》、香港公开大学邹炳文博士主讲的《创意与创新—21世纪之挑战》等的精彩讲课。这些课程,让我切身体会到了香港教学方法的特点和创新之处,同时也学习了相关的专业课程,增加了知识储备,开阔了眼界。
2、实地开展了学习和交流活动。
3、积极参加学习交流团组织的交流座谈和游览活动。在听课和实地参观交流之余,我也积极主动参加组织的座谈和游览活动,短短的5天时间,让我真正感受到了团友们的热情和迸发的激情活力。领队、副领队对我们学习生活无微不至的关心,团友们之间的互相帮助,让我感到十分地愉悦,大家结下了深深的友谊。太平山顶俯瞰全港,一览无余;维多利亚港的海水碧蓝清澈;坐缆车、轻轨公交、地铁的井然有序;满大街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琳琅满目的世界名牌汇聚的高档商场;旺角、中环、海港城等热闹非凡,至今依然历历在目,好不惬意。
二、我的感悟与收获
第一,民主法治理念在香港深入人心,这也是世界潮流的发展方向。
关于民主意识。包容即是民主的应有之意。有两个例子让我感受到了香港的包容:一是在高等法院门口,摆列着很多控诉板及文字,有控告某某法官、控告某某律师,甚至控告律政司司长等高级官员的,这些控诉材料整齐划一摆放在高等法院的大门口,没有人将其收走。姑且不论控诉是否有理,但能摆在大庭广众之下,没有包容之心绝无可能。二是在我们听课的香港公开大学,有一块“民主墙”,上面都是学生写的一些不满言论,如“只许学校放火、不许学生点灯”、“反对学校以商业化侵害学生福利”等,如果没有包容心和民主意识,恐怕也不可能。
关于法治理念。在香港的5天时间,让我感受颇深的就是当地居民的守法意识,以及香港社会透露出来的强烈的法治气息。拿香港的交通为例,虽然香港车多、人多、路小,但交通状况极好、交通效率极高,基本没有机动车乱变车道以及行人闯红灯的情况,这就是一种遵纪守法、一种法治意识。当然另外一个就是公共交通十分发达,没有非机动车胡乱通行,我想内地包括杭州的交通管理部门恐怕需要分析和借鉴。在聆听香港廉政公署屈伟杨先生主讲《香港的廉政工作》时,也切实感受到香港廉政工作的出色和一流,包含执行处、防止贪污处、社区关系处的廉政公署,是完全独立的司法部门,有效打击了腐败行为,香港成为了目前世界上最廉洁的政府之一。在高等法院参加旁听时,法庭的威严和秩序、法官和律师的假发以及进出法庭人员对法官的鞠躬,都让我们感受到无形的对法治的崇尚。
第二,加强本领,转变思路,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是此行的最大收获。
一是在香港律师会学习交流期间,该会会长王桂埙介绍说,目前香港律师同样面临较大压力,特别每年有法律专业毕业生五、六百人加入成为青年律师,这就要求律师在做好本职的同时,应拓宽思路和服务领域,要借鉴会计师开拓业务的思路,拓展法律服务的上、下游领域,打破固有法律服务的局限性,增强律师的竞争力和创收能力;以及提出的律师在担任“商业顾问”(即开展法律事务前的商务谈判)角色时,也应收取法律服务费,让我深有同感。
二是在孖士打律师行 (Johnson Stokes & Master),严谨的办公秩序首先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阔气的四层办公楼,专业分工明确的业务部门,让我感受到律师及事务所应坚持不懈朝着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的正确性。在听取关于《公司上市业务》、《知识产权业务》等介绍以及自由交流后,我感到作为青年律师一定要学习更多知识,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拓宽服务领域。
三是参加高等法院的庭审时,检控官一口流利的英语,对我的刺激很大。当今社会文化融合、经济贸易交流日益国际化,必然要求我们掌握好外语,没有良好的无语基础,恐怕难以走向国际,难以发展壮大。于是,我暗自下决心,一定要加强外语的学习,力争有朝一日也像那位检控官一样可以在国际化的舞台上展现自己。
第三,准备充分,组织保障,严守纪律,保障了团队工作和学习任务的完成,这是我的基本感悟。
首先,行前准备工作相当到位。组织人员多次通知,提醒大家做好准备工作;专门召开了行前教育会,讲解出行注意事项和行程安排,司法局魏民副局长专程到场提要求,强调组织纪律性,确保就出行顺利完成。
其次,在港期间,团友们认真遵守纪律,认真参与各项学习交流活动;课余自发组织的多次恳谈会、座谈会,让团友们增进了了解,加深了友谊,大家相处十分融洽,互帮互学、共同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此次学习交流的圆满成功!
我认为,此次杭州青年律师赴港学习交流取得了圆满成功,我自己也收获良多。十分感谢市司法局及领导给予我的机会,感谢领队、副领队及团友们的支持和关照,感谢一路同行的杭州年代专修学校的何校长、屠老师的关心和照顾。
杭州律师、杭州青年律师的未来无限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