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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5050计划”将重点引进和集聚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科学家和创业领军人才,申请人及其创业项目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且工作五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且工作三年以上;
2、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4、申请人本人占股30%以上,或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创业团队和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股50%以上;
5、创业项目为我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主要包括通信设备制造、软件研发、数字电视、集成电路设计、安防设备制造、电子商务、计算机及应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境保护等;
6、2011年1月1日以后来我区投资创业,或有意向来我区投资创业;
7、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必须在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范围内。
二、资助政策
(一)创业扶持
1、产业化扶持政策
创业项目由国际顶尖人才全职参与,或创业项目已进入产业化阶段,市场潜力大,能够引领和带动产业发展,经评审后,可确定为“5050计划”产业化扶持项目,并享受下列政策:
(1)产业发展资金: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产业发展资金;
(2)股权投资资金:根据企业申请,区产业发展基金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股权投资;
(3)银行贷款贴息:给予三年内最高1000万元银行项目贷款的利息补贴,区担保公司优先提供担保服务;
(4)办公场所补贴: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安排合适的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并给予三年全额的租金补贴。优先安排入驻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并给予相应房租补贴。
2、创业发展扶持政策
创业项目处产业化前期,产品已实现销售,经评审后,可确定为“5050计划”创业发展扶持项目,并享受下列政策:
(1)创业发展资金: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创业发展资金;
(2)股权投资资金:根据企业申请,区产业发展基金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股权投资;
(3)银行贷款贴息:给予三年内最高500万元银行项目贷款的利息补贴,区担保公司优先提供担保服务;
(4)办公场所补贴:给予江南区块三年500平方米以内最高30万元/年的办公场所租金补贴。优先安排入驻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并给予相应房租补贴。
3、创业启动扶持政策
创业项目处于培育孵化阶段,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经评审后,可确定为“5050计划”创业启动扶持项目,并享受下列政策:
(1)创业启动资金:给予5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2)银行贷款贴息:给予三年内最高200万元银行项目贷款的利息补贴,区属担保公司优先提供担保服务;
(3)办公场所补贴:给予江南区块三年200平方米以内最高10万元/年的办公场所租金补贴。入驻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的,给予相应房租补贴。
创业启动项目经培育孵化成熟后,可申报上述“创业发展扶持政策”或“产业化扶持政策”。
(二)人才激励
1、千人计划奖励
国家和浙江省“千人计划”入选者,给予每人100万元人才奖励。鼓励企业引进培育国家和浙江省“千人计划”入选者,每新引进或培育一名国家和浙江省“千人计划”入选者,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奖励。
2、人才住房保障
新引进的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和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优先安排人才公寓,并给予三年租金补贴;未租用人才公寓的,可分别申请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和1000元的个人住房公寓租金补贴,补贴三年。国家、浙江省“千人计划”专家和区“5050计划”重点入选项目申报人,自购首套商品房且房源在滨江区范围内,可给予购房款30%(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安家补贴。
3、骨干人才奖励
“5050计划”入选企业内科技管理人才股权转让、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等形成对区贡献的50%给予奖励。企业内的技术和管理骨干人员,按照现行的人才激励政策可给予20万元以内的奖励。
三、申报时间
2014年下半年均可申报。